第19章 (第2/3页)
缺乏的基因。
法家不等于法治,在于君主集立法和司法于一身,而又凌驾于法律之上。
董仲舒敏锐地看到,在中国,有些事可以做不能说(法家),有些事可以说不能做(儒家)。既如此,把两者结合到一起不就OK了?
当然,标签还是得贴儒家的,体制外给信心嘛!
其实,董仲舒最大的理论贡献是“天人感应”。
构成万物的基本元素都是原子,你吸进别人呼出的气,你吃下去的东西排出后化为土壤的一部分,你和山川草木是一体循环的,所以天人合一。
而董仲舒倾力打造“天人感应”的主要目的是帮君主建立起“君权神授,不可动摇”的神话。你为什么有喜怒哀乐啊?因为大自然有春夏秋冬;人体为什么有五脏啊?因为大自然有五行——没辙,封建迷信害死人,汉朝草民就信这个。董老师发挥演绎一下,指导你感应进而顺应,就是让你在对天顶礼膜拜的同时,对天在人间的代理人天子也做到俯首帖耳。
人事与自然完美结合,谁也不敢逆天而行。天子唯一要做的就是在天降灾害时下个罪己诏,用“万方有罪,罪在朕躬”糊弄糊弄草民然后该干嘛继续干嘛。
三年目不窥园,董老师最大的收获是把“六经注我”练到了家。
《春秋》开篇第一句的“春王正月”表面上看只是寻常的时间记载,但在董老师看来,那就乖乖不得了了。
王道之端在于“正”,而按“春王正月”的顺序,“正”次于“王”,“王”又次于“春”。为什么?
因为春是季节,天之所为;正是人事,王之所行。所以这句话是孔子在教育君王要效法上天,端正自身,走上正大光明之道。
这扯淡的功夫真是堪比豆瓣的文青。
可见,汉承秦制不假,但官方意识形态已从法家转型为打包上市的“儒教”。
此教从一阴(法)一阳(儒)两个方面为君主集权提供舒适便捷的服务,春秋时贵族共治天下、士民百家齐放的美好情景从此一去不复返。
当然你会问,原本冰炭不容的儒法两家,咋瞬间就水乳交融了?莫非董老师是502胶?
事实上,作为一介儒生,言必称《春秋》的董仲舒还是希望汉武帝能够推行仁政的,将“原心推罪”引入司法审判也自他始。但问题是,任何一种思想,无论激进还是保守,德治还是法治,一旦走入专制权力,最终只会变成同一个样子。
两千年历史告诉我们,是权力选择了思想,而非思想改造了权力。
于是,一幅吊诡的画面呈现在世人眼前。
《世说新语》记载了一则大儒范宣儿时的窘事。范同学八岁那年在后园挑菜,不小心弄伤了手指,当即号啕大哭起来。有记者自作多情地采访他:“小盆友,是不是很疼啊?”谁知范宣当场正色道:“我不是因为疼才哭的,而是因为想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有丝毫损伤’的祖训!”
这条祖训是《孝经》的中心思想。伪书《孝经》是后儒假托孔子之名撰写的,将“孝”发挥到了变态的境界。
在孔子那,孝比较正常,主要是用来论证“仁”的。在他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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