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第2/3页)
例如陇西县渭河公社1977年共有3906个劳动力,实际上在农业生产上的仅有2224个,占57%;该社渭北大队1354个劳力,抽调外出(大都是精壮男劳力)的合同工、临时工,公社、大队企业工、水电工、扩路工、护林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专业队和各种非生产人员共508人,长期有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劳动的135人,农业生产上只剩下711个劳动力,占57.5%。我们还调查了渭源县祁家庙公社布世生产队,该队52个劳力中有男劳力35人,最好的男劳力中有养牲口4人,放牛2人,养羊2人,开磨面机2人,开手扶拖拉机2人,护林员2人,赤脚医生1人,林场和公社医院的合同工2人,民请教师2人,长年基建队(1978年取消)5人,再加上基本脱产的正副队长2人,会计1人,保管1人,记工员1人,共计29人,真正在农业生产上的男劳力只有6人,其余全部是妇女、儿童和老人。老百姓曾自嘲说“我们是3861尖兵部队”(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不唯宁是,那些不从事农业生产的干部和专职人员,不仅要从生产队分粮食,而且工分普遍比农业第一线的妇女,儿童、尖脚老太婆挣得多,还要农业生产来特殊养活。【贺氏藏书·刘大海精校】
第五,干部和专职人员的补贴,生产费用的浪费,不合理的开支和挥霍,上级企事业的平调以及部分干部多吃多占和贪污挪用,最后,都要由社员群众负担。这就必然增加集体经济的提留,减少社员分配。据我们调查,许多地区的社员分配(其中还包括队干部和专职人员的补贴),一般都不能占到当年总收入的60%。例如渭源县1977年农村可分配总收入22341045元,扣除生产费用,国家税收、集体提留,社员分配的只有11831942元,仅占53%。该县1977年粮食总产131205427斤,集体提留39071826斤,占去30%,其中仅所谓“其他”一项就有1696139斤,社员分配只有76871696斤,占总产的58%。就在这不到60%的分配额中,社员的劳动所得,仍少得可怜。例如陇西县花园生产队1976年参加分配的总工分25682个,除去合同工、民请教师、大队干部补贴、饲养员工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和820个肥料工,真正参加农业劳动的社员所能分配的工分只有16392个,占63.1%。就是在这两次折扣之后剩下产品分配中,又普遍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原则,是人就有一份口粮,多劳不能多得。即便承认少数劳多人少户有多得的份额,也往往是一纸空文,由于大量超支户的拖欠而无法兑现。例如榆中县78年分配,全县64530农业户中,累计超支户24012户,累计分空户12790户。分空户占收益户的32%,加上超支户,不算收入相抵和仅收入几元钱的户,就有57%以上的农户劳动一年一无所得。这样劳动的结果,怎么能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定西县的社员说集体劳动是:“队长乏了打转转,会计乏算盘,保管乏了数圈圈,男人乏了煨旱烟,妇女乏了作针线,年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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