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第2/3页)
业集体化、人民公社,实践的结果是引起人为饥荒,而公有土地家庭承包制在短短几年就解决了人民的吃饭问题,孰优孰劣,不是一目了然吗?为什么总让僵化的教条像梦魇一样纠缠自己的头脑呢?
经济观察报:你的认识是一以贯之的。
杜润生:我一贯的见解是,必须认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家庭经营是应该受到肯定和维护的农业经济形式。国家应该有一系列保护农民权益的政策,走出“负保护”。必须提高城市化水平,扩大就业机会,至少应外移1亿农村劳动力。政府应腾出资金,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和文化教育科技事业,适度扩大经营规模,逐步走向土地资本化、技术现代化。
经济观察报:你认为,在土地承包责任制中,主要有哪些问题?
杜润生:主要有两个问题:第一,承包土地的所有权究竟应该归谁,是生产队,是村委会,还是乡镇?不明确。第二,土地分割得非常零碎。土地改革时基本上是“中间不动两头平”,现在则是通通都动,平均的程度超过当年的土地改革。好处是提供了起点公平,实现了公平竞争,初始资源的公平配置,减少了改革中的矛盾。所提出的新问题、新任务,就是如何能保持土地的流动性。第三,法律保障不足,没有用法律形式把土地承包制作为一种产权制度安排固定下来。当然,只有法律,而没有强有力的、拥有独立审理权力的司法执法机构和民间法律咨询服务组织,也算不上是法治国家。文化程度发展不平衡的农村居民应该是法律保护的重点对象。政府惯于用行政系统发布原则性政策指导工作,特别涉及财产权利问题,尚待制订法律条文,规范人们的行为,这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宏观调控内容。忽视这点,就无从建立交往中的信用,否则依丛林法则,弱肉强食,不会造成良好的预期和有序的市场。现在农村土地中的许多问题,都与此有关。
经济观察报:你所说的问题就是现在的“三农”问题吧。农民多年收入增长递减,城乡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杜润生:产生“三农问题”的原因很多。农民独立发展的机会还不充分,他们还缺乏充分的市场自由和迁移就业自由,经营的自主权是残缺的。我们正在一步一步地深化改革,希望能尽早走出过渡阶段。农民有了经营土地的自主权,加上市场交易自由,再进一步就是要在政治上充分享受应有的民主权利。这首先体现在进一步扩大村民自治,乡镇干部通过直接民主选举产生。其次农民还应该有自己的团体。如果地方政府乱收费,或者有其他侵犯农民利益的行为,农民应具有谈判和自我保护的组织,有自己的代表或代理人。现在中央高度关心减轻农民负担,新闻界也在替农民说话,但是农民没有自己的代表与政府直接对话。长期以来,我们的户籍制度限制农民流动,但不让农民流动是不可能的。现在农村有两亿多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到城市,一方面在城市就业,变成城市居民;另一方面,农村人口减少了,每户的土地经营规模就会扩大到几十、几百亩,劳动生产率就会提高,科技含量就会逐步增加。总之农民有了经济上的自主权,政治上也应有相应的民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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