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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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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章 (第1/3页)

我也喜欢吃千层油糕,她总会给我捎上一些。不知道这算不算线索,我能想到的就是这些了。希望警方能尽快把杀害杜群的凶手。

      备忘录:关于“保姆被杀案”的现场总结。

      案发时间:2003年11月29日晚9点半

      案发地点:A区四河路忘生桥桥洞下

      现场勘查:1.死者全身赤裸,身上披一条淡绿色军用旧毯子。2.死者身上被浇灌大量芝麻油,其香味吸引了桥洞附近大量老鼠前来啃噬尸体,因此尸体上遍布咬痕。3.死者手心里捏有一颗红色玻璃状纽扣,纽扣内红色物体尚待查明。4.死者周围没有证明其身份的物品。

      法医报告:被害人死于勒杀,凶器为一根电线(已在弃尸地点附近找到)。死亡时间估计为当日下午3点至5点。

      被害人案发当日行踪调查报告:1.被害人失踪24小时后,其雇主报了警。12月1日下午,经被害人家属和雇主辨认,死者确实是杜群(死者面部遭到啃噬,但基本轮廓和面部特征保留完整)2.被害人于11月29日上午9点离开邱家,9点零五分左右出现在距邱家500米左右的57路公共汽车站上,手里提一个黑色皮包。(注:该皮包尚未找到)3.10点左右,被害人出现在环岛路上,在书报摊停留了大约15分钟,神情烦躁不安,向书报摊老板询问两次时间,书报摊老板最后答复的时间大约是10点一刻,她匆匆离去。

      4.10点30分左右,有人看见被害人在三门路18号,“米糕小铺”购买千层油糕。(原米糕铺地址为环岛路102号,该铺于一个月前搬到新址)5.10点45,有人看见被害人在三门路49号附近徘徊,对马路修车铺的人反映她在那里逗留了将近十分钟,后来接了一个电话后离去。

      6.11点半,被害人出现在胜利路路口(此地距离邱源家大约1公里)。

      7.12点,有人看见她走进了胜利路98弄,之后不知所踪。(注:胜利路98号后门通丽池路。)

      电话记录调查报告:1.案发当天电话纪录:事发当日上午10点45分左右,她曾经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持续3分钟,对方机主名叫刘毅仁,家住丽池路38号楼上。此人在丽池路38号楼下经营一家私营饭店――“香香饭店”。11点30分,被害人接到一个公用电话,公用电话亭所在位置是胜利路路口,电话持续了两分钟,没人看见打电话的人。

      2.最后两周电话纪录:被害人在事发前两周曾频繁跟5个人联系,他们分别是刘毅仁、陆劲、张守震、程华、苗峰。据调查上述5人均为收藏家俱乐部成员,邱源也是其中成员。

      “保姆被杀案”不在场证明调查结果:1.刘毅仁:男,饭店老板兼厨师,48岁,经营“香香饭店”。其妻一年半前患乳腺癌病逝,与邻居关系良好,无子女,无不良纪录,无前科,自称不认识杜群,打电话与杜群联系只是为了了解王升藏品的去向,因为杜群曾是王升的保姆。案发时,刘自称在家午睡,无人证明。联系地址,丽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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