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0章 (第2/3页)
中国创立者心目中,公务员只有工作职责的区别,而没有地位的差别,至少在干部这个层面,是完全平等的。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差别永远是存在的,最大的区别在于决策和执行。一个领导干部,如果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且不说工作效率会受到影响,工作程序也会完全混乱。目前,中国的政治体制存在的最大问题,恰恰是决策官和执行官为一体,相互交叉甚至彼此争权。
新中国成立之初,将干部划分二十四个行政级别,最低的是行政二十四级,最高的是行政一级。这种行政分级制度,实际已经向西方的公务员制度靠拢,与中国传统的九品制相比,已经进步。改革开放以后,进行了工资改革,而新的工资改革方案,并没有与行政二十四级挂钩,二十四级制也就终止了。仍然存在的,是此前与二十四级制并行的五级行政制,也就是现在人们通常所说的,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处级和科级。每一级,又分为两级,实际是十级,再加上不属于行政级别的股级。
这种分级,显然存在很大问题。第一大问题,决策官和执行官混为一谈,没有区别。第二大问题,越往上,级别的跨度越大,升级的难度也越大,最后形成了一人一级的局面,而这所谓的一人一级,又不是公务员体系的制度性规定,变成了一种人为的东西。权力结构的随意性,导致了决策和执行的随意性。
此外,还有一个大问题,是自新中国建立以来,就没有解决也从未提上解决日程的,那就是,只有少数人能够沿着权力的金字塔往上爬,绝大多数人,都在这种爬行中止步了,甚至一直停留在最低端。一些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人,尤其是一些并不善于行政事务,却在业务方面十分出色的人,缺乏升迁通道,他们要么丢弃自己最在行的业务工作,转向自己并不熟悉的行政工作,更多的人,只是停留在低级别上面,个人利益受到巨大影响,从而直接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损害了社会主义的多劳多得原则。
纪律部队在后来的改革中先行一步,一些基层警员,因为他们的年限以及实绩等,也可以升上较高警阶。部队也是如此,技术兵种可以单列于军街之外。但这种改革,显然还不彻底,警街制中,警街实际成了官街的另一种表达,一个技术派警员,即使你能干出再大的成就,也不可能升上警监。政府机关公务员就更是如此了,你就算干一辈子,如果不能升上副科级,你仍然只是一个普通科员,薪酬待遇,跟不上来。后来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出台了一种补充制度,也就是科员制,在科级干部中,可以有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在处级干部中,有副调研员和调研员。在厅级干部中,有副巡视员和巡视员。表面上看,这种设置,是为了解决某些非政务员的升职通道,但实际上,这个升职通道,是行政职务通道的一种补充,并没有形成独立的体系。这种非政务员体系的每一种级别,都是相对独立的,根本不可能从一个级别升上另一个级别。除非你借助行政级别完成这种升迁。比如你升上副主任科员,几乎没有可能由副主任科员升上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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