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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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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90章 (第3/3页)

科员,一定得由副主任科员,升上副科长,再由副科长,到达主任科员。如此一来,这一套体系,便不再是事务员体系,而是政务员体系的辅助体系。

    中国人早已经了解权力结构的本质,是由决策者和执行者组织。在古时候,所有的决策者,都是行政主官,称为官,隶属于行政主官的,自然就是执行者,则称为吏。官,由中央政府任命,而吏,则是行政主官聘任或者任命。过去的行政机构比较简捷,一个县令,下属只不过几个部门,选择吏员,相对不那么复杂,一个府台,稍稍复杂一点,但属下几个关键部门,也都由中央政府任命,府台所能控制的,也就是政府本部的吏员。所以,由官选吏,操作起来,比较容易,但也有弱点,很容易出现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新官上任,所有一切行政人员,全部换新,两届政府之间,便出现了断裂。

    很多西方国家,也有官和吏的区别。比如日本,就有政务官和事务官的区别。政务官,相当于中国古代的官,也就是决策者。事务官,相当于吏,是执行者。日本的事务官,可以担任的最高级别是行政副职,只有政务官,才能担任正职。香港也有政务官和事务员的区别,但香港的政务官和事务官,和日本还有不同。香港的这种区别,来源于英国。英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出政务官和事务官定义的国家。英国的定义,理论上和中国的官吏制是一致的,政务官,是决策制定者,事务官,是决策执行者。因此,政务官往往是议员等。事务官则是政府官员和雇员。这样区分,在英关国家,行得通。但在中国,却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中国的人大,是决策机构,类似于国外的国会,如果将人大划入政务官,似乎说得通。但中国还存在一个党委,党委的主要职能,是决策,两种决策之间,怎样处分?如果说,党口的官员属于政务员,那么,党口还有些执行部门,是否就应该把这些部门划归政口?即使是政口,恐怕也不完全是执行,在怎么做方面,同样需要决策。这样分法,显然不如日本科学。

    此前,赵德良已经考察过英国和日本的公务员制度,这次去关国,他很希望深入地考察一下关国的公务员制度。

    关国公务员主要分两种,一种是高级公务员,一种是普通公务员。高级公务员,基本相当于政务官,普通公务员,则相当于事务官。

    关国的各级政府首脑,均由竞选产生,这部分人员,并不在高级公务员序列,任何人,只要够竞选条件,均可以参选某一级行政首脑。某个部长的级别待遇,远远高于一个县长或者市长。他如果不想当部长而想当县长,任何人都无权任命,必须参加竞选。但在行政主官之外,一些部门首长,比如国务卿,各部的部长等,则由政府首脑任命。他们,就属于高级公务员。关国的高级公务员,分为五个级别,如果用中国的级别套用的话,高I级相当于省部级,高日级相当于地厅级,高III级相当于处级,高IV级相当于科级,高V级就只能相当于股级了。美国的这五级官员,并不属于终身制,官员并不带着级别走,而是级别和职位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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