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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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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 (第1/3页)

我本人有时也会因一颗高傲不逊的心而扬起头颅。

    在精密陶瓷这个基本上未被开拓的领域中,京瓷公司开发了很多新技术、新产品,以惊人的速度成长起来。同样,KDDI公司也取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发展。周围的人们对我交口称赞、奉承有加,在会议等场合中,我经常会被推举坐上座,受邀作嘉宾,作演讲也是常有的事。

    于是,尽管有心自律,但这个时候我也会觉得自己付出那么多努力,取得如此成绩,受如此礼遇,是理所当然的。心中难免骄傲自满并沾沾自喜起来。

    就在自己洋洋得意之时,忽然会觉得自己有点飘飘然,于是“不行不行”,立即又自省自律起来。即使皈依佛门之后,我仍是如此反复。

    想一想,我所拥有的能力、我的发挥的作用,没有任何必然性表明它们就是我的私有物。别人拥有它们,也没有任何奇怪或不般配之处。而且,迄今为止,我所能做到的事,别人也能做到。

    这一切,都是上天的偶尔赐予,我只不过是付出了一点努力而已。我认为,任何人的任何才能,都只能是上天的恩赐,不,只能是借物。

    所以,无论是何等优秀的才能,产生出的全部成果既属于我又不仅仅属于我。才能和功绩都不是我私有的、独占的,它应该属于人类和社会。亦即,把自己的才能用于“公”作为第一原则,用于“私”作为第二原则。我以为谦虚这个美德的本质就在于此。

    但是,在谦虚精神日渐淡化的同时,社会上的很多人把个人的才能私有化。特别是,居于他人之上,更应该成为他人模范的领导们这种更突出。在有传统、有业绩的大型企业中,组织规范和伦理的要求好像完全松懈了一样,丑闻事件层出不穷。另外,那些代表国民处理国家公共事务,被老百姓用血汗钱供养起来的官僚们却在利用自己的特权干损公肥私的事。

    大企业的头头、干部、官僚都有超过常人的能力。但是,为什么他们不断发生丑闻事件和渎职事件呢?这只是因为他们把自己的才能作为私有物了,此外没有其他原因。他们认为自己具备的才能不是上天的恩赐,而是把它视作私有之物,不是为公共利益发挥作用,而是为私利私欲极尽能事。

    41、领导的“德”要高才“才”

    前面已经多次讲过,我思考的“人生方程式”是由思维方式、热情和能力三个因素相乘而得。

    发生丑闻事情的精英全都具有超常的能力。他们有热情、有使命感,一定也作出了超常的努力。但是,因为在重要的“思维方式”上存在问题,所以拥有的超常能力和热情没能朝正确方向发挥。因此,不仅会犯错误,贻害社会,甚至自己给自己的脖子套上绞索。

    这里说的思维方式,是指生活态度,也就是指哲学、思想、伦理观等,也指涵盖了所有这些因素的“人格”。谦虚的美德也可以算作其中之一。人格如果歪曲、邪恶,即使有再大的能力和再高的热情,或者说越有能力和热情,带来的结果“负值”就越大。

    而且,就现在的日本社会而言,我认为与领导个人资质相比,领导的挑选方法本身存在着问题。因为很多组织的领导不是以人格而是以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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