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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2章 十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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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12章 十宗罪 (第2/3页)



    文四海却摇了摇头,道:“秦国公,这次可不是很难全身而退那么简单。弄不好,您就得被削去一切职务。再严重点,还得被下狱问罪,就是掉脑袋都有可能。”

    “不会吧?怎么可能那么严重?”

    “还就是有那么严重。不错,以大人的圣眷来说。哪怕是第二条和第五条都坐实了,也远不到被削去一切职务的地步。不过,真正对您威胁最大的可不是这两条,而是第九条和第十条!”

    “与民争利?不过是和道德有关,难道陛下会因此治郭某人的罪?”

    “这可不仅仅是和道德有关。秦国公,您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大唐律令!”

    “大唐律令不准官员经商?”

    “正是。大唐律令中有这么一条,凡官人身及同居大功,伯叔、堂兄弟姊妹以上亲,自执工商,家专其业,皆不得入仕。换句话说,就是本人或者大功以上亲属从事商业,就不能再担任官职了!”

    “这……这怎么可能?那些皇亲贵戚,达官贵人,有多少是靠朝廷的俸禄过活?大家都做生意,无非是有大有小罢了!要是严格按照此条执行,我看朝廷九成以上官员都得被开革了!”

    “您这话说的倒是没错。这条律令自从制定出来之后,根本就没多少人遵守。不过要是有人较起真来,非要陛下按照大唐律令断案,您说陛下该怎么办?”

    “不对呀!既然大家都这么干,那把这个盖子揭开,就是犯众怒的事。五大士族用这个理由对我进行弹劾,难道就不怕兔死狐悲,遭到所有朝廷官员的敌视?”

    文四海却说道:“五大士族此举,被一些朝臣反感,很有可能。但要说遭到全体官员的敌视,就有些太过了。秦国公,您和其他人完全不同。”

    “你是说我和五大士族有私仇?”

    “那倒也不是。文某人的意思是,别人做生意,都是委托亲信之人打理,从来不会赤膊上阵。但是您就不同了……”

    “该死!”听到这里,郭业就完全明白了。

    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

    想当初自己以同名同姓之人的身份,和李泉签了买卖五十六座玻璃工坊的协议。

    当时,自己对这个计策还非常得意,认为是神来之笔。

    没想到,到了现在,这件事竟然竟然成了自己失败的导火索!

    更别提,一个月之前,在长安府衙上,众目睽睽之下,自己亲口对李延青表示,这份文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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