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3/3页)
「我在上班,不能喝酒啊。」再说,你打算喝多少杯啊?看不出你文弱书生样的一个人,喝起酒来这麽狠。
——说是文弱,却也还好,「书生」两字前面似乎不一定要加个「文弱」。大概是天气太热,除去夹克後的唐家祥上身仅穿一件肩线明确的白T恤,虽是休閒,质料却很挺拔,又或者,是穿衣者的结实身架,将衣服撑得好看了。文弱身裁可做不到这样。
「那等你下班了我再请,也是一样。今天星期五嘛,我又有时差,喝到几点都可以。」
……你明天休息我可没休息,我是做饭给人吃的,跟你不同,人可以一天不上网,不能一天不吃饭呀!我当场婉拒。他不放弃:「那你们总有公休日吧?哪一天?我就前一天来找你,把酒请回来。我要谢谢你中午那顿好菜。」
你这份热情也太惊人,要不是只认识十小时不到,我真会怀疑你是在追求我。你缺朋友也不是这样的吧?「每个星期二公休。不过...公休日我们必须等欧洲食材代理商送货,清早三点我便要去鱼市场,买了海鲜回来我跟小棋要大扫除——」
「好了好了,」他摆摆手,我像个家庭主妇一样唠叨琐事的当口,他已经吞下了半杯啤酒,果断下令:「你说个日子,我过来,总之一切照你的方便。」对照我方才的说话,这情景还真有几分像是独酌的丈夫叫黄脸婆闭嘴。
我想到哪里去了,你不是真的在追我吧?一咬牙,二十五岁熬个夜算甚麽,「就今天吧。让你请客还要叫你就著我的行事历,那样太过份了。只是我不能喝太多,不然明天中午进厨房会出错的。」
「没问题,我知道。你总是这样,手上有事情就不喝。再给我一杯同个牌子的,谢谢。」唐家祥漫不在乎地答应,说得真像是认识了我二十年。而「唐家祥」这三字我还是今日下午才首次见到,甚至没把握他记不记得起我的中文名叫做曾兆文。胡扯几句後,小棋递酒过来,他看了她背影一眼:「你女朋友?」
这句话问得平淡而家常,纯出自然,我毫无被侵犯隐私的不悦感受,一时觉得这样交个朋友也无不可(起因是一瓶错误的橄榄油,日後我绝不承认),也就大方回答:「不是。」
说这话时,不能不想起那个放工後的午夜,小棋在拉下的铁门之前向我表白。这惯穿马汀大夫靴的酷脸卷发女孩,告白起来也非常性格:「你要是也喜欢我,我们便交往。要是不喜欢,我也不会怎样。明天我照常上班,保证和平常一样。」
她如此果决,男子气概倒像全在她身上,我不想服输,说出来的话却很泄气:「我想...还是先等等。先做朋友就好。」
「好啊!是朋友的话,就要互相帮忙,你说对不对?」
还没意会过来这句问话有何目的,我的嘴已经被她温热柔软的嘴唇封住,出不了声了。一缕女孩子的玫瑰唇蜜香气反而成为我对那晚最深刻的印记,我尝过苹果、薄荷、草莓等等数量不详的口味,玫瑰是第一次。
再之後便没甚麽好说,就相对无言地上了计程车,回到我住处,依她所言地互相帮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