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2/3页)
出行,一想到这人换下西装骑著这架车在马路上驰骋,就令我产生一种......看见办公室女主管忽然换上冶艳晚装、跳上酒吧台热舞的错愕感。
还以为你这种人会开休旅车呢。我得克制一下自己,酸意又冒了上来,就算他开Volvo房车都好,都强过我只能搭地铁。
可是我还是掠了第二眼,接著第三眼、第四眼...我想起自己中学时候骑越野摩托车的小小梦想,那时以为长大了就甚麽不如意都能迎刃而解了:离婚了又分别重金移民、却将我扔在家乡的父母,守著一间脏兮兮小吃、终年指天骂地的姨婆,我喜欢的人和喜欢我的人老是对不上的尴尬......一概忘却,而後自己可以无拘无束流浪去,将青春流浪净尽,然後决定要不要在三十岁前死掉。
忽尔回神,离三十岁已经剩下五年,不如意事没有解决,只是随著年纪换了好几档,上戏一般。流浪倒是日日发生,全在地铁站与银行贷款窗口之间。我耸了耸肩,将一碟薯片放到编号A4酒客的桌上。也不算坏啦,起码我仍在靠一件无须妥协太多的事情维生,嗯,如果不算上混合橄榄油或加了硼砂的冷冻明虾之类,并无其他难堪的妥协。
唐家祥还没走到酒吧就很开心地拦住我点酒:「嘿,Ariel,给我1 pint的lager,谢谢!」
「你要哪个牌子?」我嗅到他身上一点烟草气,虽然突兀,於我而言却并不恼人。为了储钱开店,甚麽钱都要省,我一早把烟戒了,只是戒得有些不情不愿,不是为了对健康的顿悟,只像是年轻时代提早告终。有时嗅到他人身上的烟味,都彷佛自己仍是那个狂狷少年。
敢情这家伙九点前就到了,在门外吸完了烟才进来。一下机当晚就提前到酒吧,也没看见他带朋友,这人的生活也许很乏味,或许性格很孤僻?虽然白日那场对谈他看来挺好相处。
我的脑内演出主角截断了我的後续想像:「甚麽牌子都好,要是有德国的,苦一点的最好。另外给我杯冰水吧。」我应了声,看见他让头盔和夹克闷出了一头一身的汗,挑著眉享受著酒吧里的冷气。这个看似衿持的人,也会对自己的狼狈样坦然?
把啤酒和冰水交到他手上时,我忽然想到一件事:「你喝了酒,怎麽骑车回家?换杯黑麦汁吧。我这里德国英国的都有,苦味足,比lager苦多了。」职业道德作祟,差点从他手中把啤酒夺回。我不是不喜欢钱,但少年时接连几个死党死在了酒醉驾驶,狂欢後剩一具再也不会应我、不会跟我出去玩的尸体,於是开张第一日我便想著,对驾车而来的酒客,能劝则劝。
他笑著说:「我醒一醒酒就可以回去。你放心,我都这样。」一仰头灌完了冰水,并没像部份酒客那样扰人地喀喀作响咬嚼冰块,唐家祥很绅士地放下了水杯,一手就去捉著啤酒了。仰头灌水的豪迈与轻搁水杯的优雅接轨得刚刚好,这人怎能如此刚柔并济。
他对著兀自不放心的我说:「先说好,第一杯酒我让你请,因为我知你一定坚持。第二杯开始,我付钱,第三杯开始,我请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