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3/3页)
那样亲密。
特别是...当我从他身後看见他的肩背曲线,竟觉得很久很久以前,自己就想靠在那上面而不可得。我暗自警戒,如果说方才酒吧的偶一失神是拍在脑里的浪花,那麽一旦贴得他身体太近,便会揭起再也应付不来的滔天巨浪。
但是天不从人愿,唐家祥的驾驶速度简直是玩命。性命要紧,我非贴著他不可。为甚麽我一个有为青年,要跟这个跑来餐厅糗了我一顿、又喝醉了搭讪我的家伙,一同亡命?我一路在心里把我能想到的各国粗话骂了个遍,从唐家祥本人,问候到他妈他妹子,然後是他爸他爷爷,然後是他未来儿子的屁眼,骂完了又倒转回头重新骂过。心中喧哗的骂声不绝,双手却抱住了他的腰,直到山顶也没放开。
对,是山顶,因为在某个路口,唐家祥回头道:「海边太远,等你的公休日我们早点出发。这次先去山上吧!」我俩就在渐渐转为浅蓝色的夜空下冲上了山顶,而且...一路依偎。
「现在夏天,天亮得早,要是冬天就能看日出了。」唐家祥望著山间公路上方树荫间的天色,「下车吧。」
为了壮胆,来路上我已经灌了两支啤酒,我一斜身窜下了车,用新闻主播的声调冷静地问:「唐...唐家祥先生,你平常工作压力是不是很大?」说著撬开第三支啤酒。
唐家祥有些腼覥:「不好意思,我骑车是快了点。等会儿送你回去,我一定放慢速度。」他转头望著山下远处灰蓝色的海雾,说道:「以後碰上星期五,我们可以再出来兜个风。」
竟是不容我拒绝。我回想方才的历险,不愿意承认自己心底似乎是颇为舒畅,更不愿去想,那舒畅大约只有两成是来自追风逐电般的极速,其馀八成...是等待了很久很久的陪伴得到了完偿。
因为我才刚认识他啊,开甚麽玩笑!盘问结果,我俩从出生到此刻,从没有过任何邻居、同窗与同事的缘分,我就是无法解释为何一见他便感到放心,又有些患得患失;为何知道他喝酒的习惯,为何知道他是个老饕;而他一个文科人却在资讯科技领域混得很好,我不知何故也见怪不怪。上了山,他再也没说过一句怪话,我俩就像真正初识的朋友般聊天,也许还在心里偷偷定位对方究竟是酒肉朋友、还是有成为知交的潜力。
於是喝酒兜风就真的成为定例了。好几个周五傍晚,我在厨房与小棋错身而过,看见她的眼神,知道她在对我暗示当晚的邀约,可是,我还是遵从自己没来由的意愿,收工後兴冲冲跟著唐家祥到便利商店买酒和可乐,让他带我在城里胡乱绕圈。有几个公休之日,他传了简讯来,晚餐时候带了个饭盒,按门铃闯进店里,一边吃、一边瞧著我系著大围裙忙进忙出,有时很体贴地扔一包面纸过来,让我擦汗。接著,便载著我出了城,直奔海边。
他对海边兜风的路线熟门熟路,在长草起伏的荒路上一阵狂飙,就到了杳无人烟的海岸。我俩一次又一次在夜晚的峡湾,看著海面渔火点点,互相倾谈他所谓的「垃圾话」,又时发思古之幽情,想像一下这海边在一百年前的偷渡盛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