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第3/3页)
残暴的所谓"法治"根本行不通。它甚至被当作"暴政"的同义词。不但被统治者忍无可忍,就连统治集团自己也不以为然。无奈,帝国的统治者们又只好去实行儒家所主张的"德治",这正是"独尊儒术"会取代"焚书坑儒"的原因之一。
不过此刻的情况,与周公的时代已不可同日而语;而历代王朝实行的,也与其说是"德治"(道德治国),不如说是"礼治"(伦理治国)。德治和礼治原本就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德治强调的是道德的自觉性,礼治则更注重礼仪、制度和外在的行为规范。显然,礼治比德治更有可操作性,也更具有表面性。因此,在德治时代后期,人们勉强维持的,也不是"德",而是"礼"。就连孔子,也认为如果实在保不住道德,能保住礼仪也不错。据《 论语· 八佾》 ,孔子的学生子贡(端木赐)曾向先生建议,说以前诸侯每月初一都要杀一只羊祭于祖庙,叫"告朔",然后回朝听政,叫"视朔"。现在他们既不祭庙,又不听朝,只有羊照杀。既然如此,不如连这只羊也一并省去。孔子却说,阿赐啊,你心疼那羊,我却痛心这礼(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可见,礼是德治的最后防线,也是德治的底线。
其实,帝国的统治者要的也只是这一条底线。对于他们来说,是用"法"来治国,还是用"礼"来治国,本质上都一样,都不过"圣君之实用也",只看哪个用得顺手。经过比较,发现还是礼治好用。因为"礼"的核心,就是别内外、定亲疏、序长幼、明贵贱;而帝国要求的秩序,也正是内外有别,亲疏有差,长幼有序,贵贱有等。别内外就辨华夷,定亲疏就爱家人,序长幼就孝,明贵贱就忠。帝国的要求原本不高,并不要求每个人都是谦谦君子。只要官员都能忠君爱民,百姓都能安分守己,也就天下太平,何用许多?
于是,正如周公旦把道德变成了伦理,汉武帝也把伦理变成了政治。在汉以及汉以后的历朝历代那里,"德治"实际上被规定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制度,规定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伦理规范。这些等级和规范后来就成为历代立法的依据,唐律更是以重教化、重公权、重等级、重伦理而著称,即不但如黄仁宇先生在《 万历十五年》 一书中所说,是"以道德代法制";而且在我看来,还是"以伦理代道德"。所以,正如帝国之法非法,帝国之德也无德。帝国的法律并不是法律,而是规矩,也叫法度、法纪。帝国的道德也不是道德,而是伦理,也叫伦常、纲常。从这个意义上讲,也可以说帝国的制度是"伦理治国"。
伦理治国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四句话:小人服从大人,女人服从男人,民间服从官方,全国服从皇帝。这倒是十分符合帝国这个集权社会的性质。但是,由于这种集权被说成是德与礼,也就披上了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变成了一种"非典型暴力"。对君父的无条件服从被说成了一种爱(敬爱),对臣子的无限制占有也被说成了一种爱(慈爱),仿佛整个帝国都变成了"爱的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