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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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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6章 (第3/3页)

处于一种"有政府的无政府状态",即名义上有政府,实际上无政府。比方说,决策的时候有人拍板,出事后却无人负责;或者拍板的人不负责,只拿承办的人问罪。最典型的证据是庚子之变。宣战的是慈禧太后,顶罪的却是别人。而且,八国联军一打进来,这位本该负责的最高统治者便跑得无影无踪。责任二字,是提都不要提的。相比较而言,反倒是那些虚君共和或君主立宪国家的元首和皇室更有责任心。比如2002 年春以一百零一岁高龄去世的英国老王太后,之所以受人尊敬,就因为她在战争时没有离开过伦敦一步,尽管她原本无此责任和义务。

    第五章 内在矛盾 五 变法与动乱

    毫无疑问,帝国历史上也有勇于负责和试图改革的人,比如王安石。

    王安石的"熙宁变法",是帝国历史上多次变法中最具典型意义的一次。说它最具典型意义,不仅因为这次变法决心大(皇帝和宰相意向高度一致),力度大(专门设立了变法领导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 ,争议大(从北宋神宗朝一直争论到南宋高宗朝),影响大(论述历代变法者均首推此次),还因为它发生在王朝和帝国历史的关键时期。此次变法,大约始于宋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 年),终于宋哲宗元祐元年(公元1086 年)。这时,全部帝国史(公元前221 年至公元1911 年)刚好过去一多半,北宋王朝(公元960 年至1279 年)则过去了一大半,正处在"盛极而衰"的岔路口上。因此,这次变法的成败,将意味着一个历史问题的解答:集权王朝究竟有没有可能通过自身的变革避免走向衰落和灭亡?帝国制度也究竟有没有可能摆脱治乱循环改朝换代的规律和宿命?

    这可真是性命攸关。

    在这个关键时刻,王安石表现出难得的智慧和惊人的勇气。在经过深思熟虑和小范围的试验后,他毅然上书,力主变法,并提出了具体的方案和主张。这就是后来陆续颁布并实行的青苗、免税、方田、保甲等八项新法。只要不带任何偏见,就不难看出,这些新法如果能够不走样地得到实施,大宋王朝是有可能重新振作的。何况王安石的运气也很好,他遇到了刚刚登极的宋神宗。那时神宗年方二十,正是希望能够大有作为的年龄。少年天子,风华正茂,岂容朝廷萎靡不振,要员暮气沉沉,国家贫弱疲软?一个是志向不凡,血气方刚;一个是坚忍不拔,锐意革新。君臣风云际会,一拍即合。于是一场关乎国运兴衰、民心顺逆的重大改革运动便在全国铺开。

    然而结果却令宋神宗和王安石大跌眼镜。新法实行以后,不但朝廷重臣(如司马光等)群起而攻之,而且举国上下怨声载道,民怨沸腾,甚至发生了东明县农民一千多人集体进京上访,在王安石住宅前闹事的事情。就连一个被王安石奖掖提拔的小官郑侠也忍无可忍,在熙宁七年(公元1074 年)四月画了一张《 流民图》 进呈天子御览,恳请皇上罢废害民之法,"延万姓垂死之命", 而且扬言,废除新法后如十日之内天不下雨(其时全国已大旱达十个月之久),请斩臣首于宣德门外,以正欺君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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