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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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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52章 (第2/3页)

能治天下哉!故,吾愿赐志广欲,长享天下而无害,为之奈何?”

      李斯立即嗅到了这件问对诏书潜藏的杀机,此等辞章陷阱,绝非胡亥才具所能,必有赵高等人在背后作祟。然则,这是明明白白的皇帝诘问臣下的诏书,你能去追究赵高么?天下大乱之时,皇帝问如何能安天下而治万民,身为丞相,能说不知道么?以自古以来的政道法则,三公之天职便是治民以安,民治不安,责在三公。今天下群盗蜂起,丞相能说这是皇帝过失而自己没有过失么?况且,丞相儿子身为大郡郡守,也是丢土失城一片乱象,皇帝若从了一班新贵攻讦,将李氏灭族以谢天下,又有谁能出来反对?其时,李斯白白做了牺牲,也还是百口莫辩,又能如何?诚然,李斯可以痛快淋漓地批驳胡亥之说,可以留下一篇媲美于《谏逐客书》的雄辩篇章,全然可以做另外一个李斯。然则,必然的代价是李氏举族的身家性命,甚或三族六族的灭门之祸。一想到毕生奋争却要在最后惨遭灭族刑杀,李斯的心头便一阵猛烈地悸动……反复思忖,李斯终觉不能与这个绝非明君的胡亥皇帝认真论理,只有先顺着他说话,躲过这一举族劫难再说了。

      当夜,李斯写下了一篇长长的奏对。

      此文之奇,千古罕见,唯其如此,全文照录如下:

      夫贤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督责之,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君矣。此臣主之分定,上下之义明,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是故,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能穷乐之极矣。贤明之主也,可不察焉!

      故申子曰“有天下而不恣睢,命之曰以天下为桎梏”者,无他焉,不能督责,而顾以其身劳于天下之民,若尧、禹然,故谓之“桎梏”也。夫不能修申、韩之明术,行督责之道,专以天下自适也,而徒务苦行劳神,以身徇百姓,则是黔首之役,非畜天下者也,何足贵哉!夫以人徇已,则己贵而人贱;以己徇人,则己贱而人贵。故徇人者贱,而人所徇者贵。自古及今,未有不然者也。凡古之所以尊贤者,为其贵也;而所为恶不肖者,为其贱也。而尧、禹,以身徇天下者也,因随而尊之,则亦失所为尊贤之心矣夫,可谓大谬矣!谓之为“桎梏”,不亦宜乎?不能督责之过也。

      故韩子曰“慈母有败子而严家无格虏”者,何也?则能罚之加焉必也。故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夫弃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罚也。彼唯明主,为能深督轻罪。夫罪轻且督深,而况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是故韩子曰“布帛寻常,庸人不释;铄金百镒,盗跖不搏”者,非庸人之心重,寻常之利深,而盗跖之欲浅也;又不以盗跖之行,为轻百镒之重也。搏必随手刑,则盗跖不搏百镒;而罚不必行也,则庸人不释寻常。是故,城高五丈,而楼季不轻犯也;泰山之高百仞,而跛样牧其上。

      夫楼季也而难五丈之限,岂跛样也而易百仞之高哉?峭堑之势异也!明主圣王之所以能久处尊位,长执重势,而独擅天下之利者,非有异道也,能独断而审督责,必深罚,故天下不敢犯也。今不务所以不犯,而事慈母之所以败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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