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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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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52章 (第3/3页)

,则亦不察于圣人之论矣。夫不能行圣人之术,则舍为天下役何事哉?可不哀邪!

      且夫俭节仁义之人立于朝,则荒肆之乐辍矣;谏说论理之臣间于侧,则流漫之志詘矣;烈士死节之行显于世,则淫康之虞废矣。故明主能外此三者,而独操主术以制听从之臣,而修其明法,故身尊而势重也。凡贤主者,必将能拂世磨俗,而废其所恶,立其所欲,故生则有尊重之势,死则有贤明之谥也。是以明君独断,故权不在臣也。然后能灭仁义之涂,掩驰说之口,困烈士之行,塞聪掩明,内独视听。故,外不可倾以仁义烈士之行,而内不可夺以谏说忿争之辩。故,能荦然独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若此,然后可谓能明申、韩之术,而修商君之法。法修术明而天下乱者,未之闻也。故曰“王道约而易操”也,唯明主为能行之。若此,则谓督责之诚,则臣无邪。臣无邪则天下安,天下安则主严尊,主严尊则督责必,督责必则所求得,所求得则国家富,国家富则君乐丰。故,督责之术设,则所欲无不得矣!群臣百姓救过不给,何变之敢图?若此,则帝道备,而可谓能明君臣之术矣!虽申、韩复生,不能加也。

      列位看官留意,李斯这篇上书被太史公斥为“阿意求容”之作,诚公允之论也。此文之奇异,在于极力曲解法家的权力监督学说,而为胡亥的纵欲享乐之道制作了一大篇保障理论,对法家学说做出了最为卑劣的阉割。二世胡亥说,我不要像尧帝禹帝那般辛苦,我要使天下为我所用,广欲而长享安乐,你李斯给我拿个办法出来!于是,李斯向二世胡亥屈服了,制作了这篇奇异的奏章,向胡亥献上了以“督责之术”保障享乐君道的邪恶方略。

      在这篇奏章中,李斯是这样滑开舞步的:首先,明白逢迎了胡亥的享乐君道,赞颂胡亥的“穷乐之极”是贤明君道;其次,引证申不害的恣意天下而不以天下为桎梏之说,论说胡亥鄙薄尧禹劳苦治国的见识是圣明深刻的,最终得出尧帝禹帝的辛苦治理“大谬矣”,是荒诞治道,而其根本原因则是不懂得督责之术;再次,引证韩非的慈母败子说,论说以重刑督责臣民的好处,肯定这是最为神妙的“圣人之术”;最后,全面论说督责术能够给君主享乐腾挪出的巨大空间,能够使君主“荦然独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督责之术设,则所欲无不得矣!”“群臣百姓救过不给,何变之敢图?”

      李斯的这篇奏章,再一次将自己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如果说,李斯此前的与政变阴谋合流,尚带有某种力行法治的功业追求,尚有其惧怕扶苏蒙恬改变始皇帝法治大道的难言之隐的话,这次上书阿意,则是李斯全然基于苟全爵位性命而迈出的背叛脚步。这篇卑劣奇文,意味着李斯已经远远背离了毕生信奉并为之奋争的法家学说,肆意地歪曲了法家,悲剧性地出卖了法家。盖法家之“法、术、势”者,缺一不可之整体也。术者,法治立定之后的权力监督手段也。法家之术,固然有其权谋一面,然其原则立场很清楚:确保法治之有效执行,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种种贪赃枉法,并主张对此等行为以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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