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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第1/3页)
一九四二年夏天,他由美国科罗拉多州受训回国,与十四航空队组成中美混合大队,机头上仍然漆着鲨鱼嘴,报纸仍旧称他们为飞虎队。
他到沙坪坝我家。妈妈说美国伙食好,他更壮了,也似乎还长高了一些。新晋阶中尉的制服领上飞鹰、袖上两条线,走路真是有精神!此次告别,他即往昆明报到。
由报纸上知道,中美混合大队几乎每战必赢,那时地面上的国军陷入苦战,湖南、广西几全沦陷,空军是唯一令我们鼓舞的英雄。
他的信,那些仔仔细细用俊秀的字写在浅蓝色航空信纸上的信,装在浅蓝的信封里,信封上写着奇奇怪怪的地名:云南驿,个旧,蒙自……,沿着滇缅铁路往缅甸伸展。他信上说,从街的这一头可以看见那一端,小铺子里有玻璃罐子,装着我大妹四岁时在逃难路上最爱吃的糖球。飞行员休假时多去喝酒,他不喝就被嘲笑,有一次喝了一些就醉了,跳到桌子上大唱“哈利路亚……”从此没人强迫他喝,更劝不动他去跳舞,在朝不保夕的人眼中,他不肯一起去及时行乐,实在古怪。在他心中,能在地上平安地读《圣经》,看书报,给慧解人意的小友写家书比“行乐”快乐多了。
有一封信中,他告诉我:前天升空作战搜索敌迹,正前方云缝中,突然出现一架漆了红太阳的飞机!他清清楚楚地看到驾驶舱里那人的脸,一脸的惊恐。他来不及多想,只知若不先开枪,自己就死定了!回防至今,他忘不了那坠下飞机中飞行员的脸了。……我没有看见,但是我也忘不了那在火焰中的脸。
是的,不论在信上他是如何倾诉他的矛盾、苦恼和思家之情,在战火撩烧、命如蜉蝣的大时代里,他是所有少女憧憬的那种英雄,是一个远超过普通男子、保卫家国的英雄形象,是我那样的小女生不敢用私情去“亵渎”的巨大形象。
高二那一年暑假,吃过中饭,我带他穿过中大校园去看嘉陵江岸我那块悬空小岩洞。太阳耀眼,江水清澄,我们坐在那里说我读的课外书,说他飞行所见。在那世外人生般的江岸,时光静静流过,我们未曾一语触及内心,更未及情爱——他又回到云南,一去近一年。
一九四三年四月,我们正沉浸在毕业、联考的日子里。有一天近黄昏时,我们全都回到楼里准备晚餐了,一个初中女孩跑上来找到我,说有人在操场上等我。
我出去,看到他由默林走过来,穿着一件很大的军雨衣。他走了一半突然站住,说,“邦媛,你怎么一年就长这么大,这么好看了呢。”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赞美我,那种心情是忘不了的。
他说,部队调防在重庆换机,七点半以前要赶回白市驿机场,只想赶来看我一眼,队友开的吉普车在校门口不熄火地等他,我跟着他往校门走,走了一半。骤雨落下,他拉着我跑到门口范孙楼,在一块屋檐下站住,把我拢进他掩盖全身戎装的大雨衣里,撑着我靠近他的胸膛。隔着军装和皮带,我听见他心跳如鼓声。只有片刻,他松手叫我快回宿舍,说:“我必须走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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