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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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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章 (第2/3页)

漏洞百出。所以,不太像罗贯中的手笔。第二,都认为《水浒传》的前七十回比后五十回写得好。如果《水浒传》的后五十回是罗贯中所续,不应该写成这个样子。

      可是,如果此书没有罗贯中什么事,为什么又会出现他是此书作者的传言呢?可见,其中必定另有原委。此外,还有人认为施、罗都不是《水浒传》的作者。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下面我们不妨梳理一下这二人的关系,试图从中找到答案。

      “施耐庵”不是人名?

      极少数的人认为施耐庵不过是个假托的人名。例如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就说:“疑施为演为繁本者之托名。”他的根据是最早出版的《水浒传》简本书上并没有编著者署名,几十年后出现繁本,不但内容有所增加,作者也署名了。因此这个作者,很可能就是万历年间繁本的修订者,不过是编个人名随意加上去的而已。甚至有人认为“施耐庵的本,罗贯中编次”的“施耐庵”是“是乃俺”的谐音,意思“就是我”,也就是编者罗贯中。

      今天的人无法理解,完成一部文学作品是非常辛苦的事,作为一部优秀作品的作者,本该是一件荣耀的事,怎么会有人不愿意署名呢?原来,这中间,有一个对“小说”的认识演变过程。

      在中国古代,“小说”算不得文学作品,“小说家”只是“下九流”人物。最早的“说书人”,高级点儿的在茶馆或“勾栏”也就是妓院里说,低级的只能在马路边说,跟叫花子差不多。给说书人写“话本”也就是底稿的人,大都是穷困潦倒的落魄文人,有的甚至是烟鬼、酒鬼、嫖客、败子。这些人幼年读过书,懂点儿历史,长大了闯荡江湖,见多识广,有的还特别善于言辞。落魄以后,无以谋生,就编一些历史故事,要么自己讲,要么把底稿卖给“说书人”让人家去讲。在这种情况下,小说家不但不敢争版权,还生怕别人知道,坏了读书人的“名声”。在读书人的眼中,写八股文章的才是“文人”,写诗词歌赋的才是“雅士”,写小说的,就是“文痞”甚至是作孽的“罪人”了。例如明代的庐陵(江西吉安)人李昌祺,学问不浅,官儿做得也不小,就因为写了一部五卷二十二篇传奇小说《剪灯余话》,结果不但生前受到嘲笑,死后还被取消了进入乡贤祠的资格。

      在“正人君子”们看来,小说家不但要受到世人责骂,还要受到天谴、遭到报应的。例如明代人田汝成在《西湖游览志余》中说,罗贯中因为编《水浒传》,“其子孙三代皆哑”。清代的铁珊在光绪十五年刊印的《增订太上感应篇图说》中已经到了不惜用造谣中伤来污蔑、侮辱小说家的地步了:“施耐庵作《水浒传》,其子孙三代皆哑。袁于令撰《西楼记》,患舌痒症,自嚼其舌,不食不言,舌尽而死。高兰墅(高鹗)撰《红楼梦》,终生困厄。王实甫作《西厢》,至‘北雁南飞’句,忽扑地,嚼舌而死;金圣叹评而刻之,身陷大辟,且绝嗣。”

      在这样的社会风气下,中国古代的小说家,大都不署名或用别号署名,例如漱六山房、花也怜侬、兰陵笑笑生等等。《水浒传》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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