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65章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65章 (第2/3页)

,此令一行,天下哗然。有的边哭边剃,有的宁死不屈。对于不合作者,清王朝采取了强硬的举措,既然“衣冠发型比命重”,那么“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一时间,清初护发抗清运动风起云涌。腥风血雨中,有了“嘉定三屠”和“扬州十日”,汉人的血流成了河。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清末民初,辫子又成了落后、愚昧的象征,剪辫子成了全国范围内从下到上又从上到下的革命运动,与当初留发一样的风起云涌,大动干戈。

      强迫汉人剃发留辫子,被认为是清代最显著的“愚民”政策,是满人对汉人的污辱,但是这个愚蠢的“愚民”政策的始作俑者却是个名叫孙之獬的汉人。

      第三十五章 孙之獬何许人也

      如果不是因为剃发这件让人至今为之诟骂的事情,孙之獬在中国历史上不可能占据一席之地,他会和无数先人一样,默默地消失在历史的烟尘中。然而,为虎作伥的“剃发”事件让他声名狼藉,遗臭万年。

      孙之獬是山东淄川人,明朝天启年间进士,授检讨,迁侍读。起初他投靠宦官魏忠贤,过了一段吃香喝辣的好日子。1628年,崇祯皇帝继位,惩办魏忠贤阉党,下令毁掉由阉党编写的以排斥、诛杀异己为目的的《三朝要典》。孙之獬不识时务,居然抱着《三朝要典》哭告太庙,结果被列名逆党,削籍回乡。随后十几年一直赋闲在家,为士林所不齿。

      清兵入京后,孙之獬认为翻身的机会来了。崇祯十七年(1644年)五月,清廷派明朝降臣王鳌永招抚山东,孙之獬投降。为了赢得清政府的宠幸,他散家财,组织军队镇压了明永镇的抗清义军,得到山东巡抚方大猷的赏识,旋即被招入北京,擢升为清廷的礼部左侍郎。

      提议剃发

      清朝入关之初,政权还没有完全巩固下来,也还没有像后来那般严格规定汉臣上朝必须穿清廷规定的朝服。所以汉臣和满臣上朝时,服装是不一致的,满臣身着满服,汉臣皆博冠大秀,汉人装束,而且满、汉大臣各站一班。

      求宠心切的孙之獬投降后就剃发、改穿满服,却两头受歧视。自认高人一等的满臣不认可他,不让他站在满人的队伍。汉官对他的行为感到不齿,也不让他入班。在两边都不受待见的情况下,孙之獬恼羞成怒,向当时的摄政王多尔衮上了一道奏章,奏请给汉人剃发,并且说,如今汉人的衣冠束发之制仍保持以前的习惯,那就是陛下你顺从中国,而不是中国顺从陛下。

      孙之獬的话击中了多尔衮的神经。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清政府颂布“剃发令”,规定“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不从者治以军法。清廷推行“剃发易服”的态度非常坚决,对反对者的处罚极其严厉。1654年,降清后一直深受多尔衮信任的汉臣陈名夏只因私下议论“只须留头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矣”,即遭人弹劾,并被处以绞刑。

      对于习惯了汉儒发式和盛唐袍服的汉族人来说,剃发易服是不能接受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毁伤”,对于一直以孔孟伦理为原则的汉人来说,衣冠发型比命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