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第2/3页)
即使没有发现其他的动机,他仍然相信贝拉·莎拉珍是那种会为了遭到羞辱而报复的女人。他说蒙妮卡对此存疑的原因,是因为她将贝拉·莎拉珍当成是有理性的人类,言行举止合乎常理。他说,事实上她却是个喜怒无常的女人,过着无法理喻的生活,也曾做过失去理性的行为。
他像是告诉蒙妮卡也像在自言自语,他说警察最难学的一件事就是人们的行为不只经常会悖离社会的法律,有时连心智也会违背常理。狄雷尼说,警察有时之所以无法破案,是因为他们在一个通常是既无理性又不合逻辑的世界中寻找理性与逻辑。他们无法掌握身为人类的一种本质上的狂乱。狄雷尼告诉蒙妮卡一件他在格林威治村担任队长时曾经手的凶杀案……
那个小伙子来自中西部。一个大学生,出身名门世家,家境富裕。他想要进军演艺界,他的父母同意资助他两年的费用。于是他前往纽约,在一家演艺学校就读,开始四处争取演出机会。
一九六O年代格林威治村的自由风气让他迷失了自己。毒品、性,他高兴怎样就怎样。他把持不住。后来警方在侦办他这个案件时,可以循线追查到若干蛛丝马迹,其他的则是用猜的。那小伙子不曾因为吸毒被捕,不过他几乎大部分时间都在吸食迷幻药。他与五六个人搬入一间阁楼,男女杂居。每天晚上都扮演不同的角色,不过戏码从未换过。他一直和不三不四的人滥交。他必须体验一切:那是追求至高无上的艺术所必经的启蒙之路。过了一阵子,他甚至无法判断有何乐趣可言。
有一天晚上,他和一个年轻女孩肛交时把她给勒死了,他的对象原本可能是另一个男人或小孩,当晚碰巧是个女人。等他们把他弄清醒后,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茫茫然望着他们。他不知道。他真的不知道。受害人对他而言几乎是个陌生人,他只是临时起意杀了她,想体验这种感觉,也真的做了。
问题就出在自由,狄雷尼神色忧戚的告诉蒙妮卡。他也同意,有部分原因是毒品的问题,不过主要还是自由惹的祸。完全无拘无束,没有规则,不讲法律,一无禁忌,道德上的无政府状态。狄雷尼说,那小伙子后来发现他必须为他的所做所为受到惩罚时,吃了一惊。他无法理解,那对他而言似乎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狄雷尼告诉蒙妮卡,无法善用自由的人经常会发生这种状况,他们不懂得自我约束,他们的行为全出于一时冲动。他们无法为了明天的满足而牺牲掉今天的享乐。
他认为贝拉·莎拉珍或许就是这种情形。她过的是赚钱容易、纵情声色的生活。没有规则,没有法律,没有禁忌。全然的自由,汲汲于寻求刺激。狄雷尼认为,这样的动机很难说服陪审团。他们要的是更真实的理由:复仇、仇恨、欲念、嫉妒。很难说服有理性的人,有人会将杀人不当一回事,没有任何动机。不过确有其事,而且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
他告诉蒙妮卡,动机很重要,不过还没重要到让一个经验丰富的警察排除没有动机的刑案。贝拉·莎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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