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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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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章 (第1/3页)



      梁启超说,当光绪、宣统之间,全国有智识、有血性的人,可算没有一个不是革命党。但手段却有小小差异:一派注重种族革命,说是只要把满洲人撵跑了,不愁政治不清明;一派注重政治革命,说是把民治机关建设起来,不愁满洲人不跑。

      梁启超与《民报》论战时期,宣扬说中国人“非有可以为共和国国民之资格”,因此,“与其共和,不如君主立宪;与其君主立宪,又不如开明专制”。到清政府预备立宪时,他跟康有为说:“今者我党与政府死战,犹是第二义,与革党死战,乃是第一义;有彼则无我,有我则无彼。”

      1902年,梁启超以“中国之新民”的笔名撰《进化论革命者颉德之学说》,刊于《新民丛报》第18号,文中提到的“麦喀士”即马克思,梁为第一个在著作中提到马克思的中国人。

      清政府立宪运动期间,大量捕杀革命党人。湖南商会会长禹之谟,在狱中就曾以血作书:“要知清政府下诏立宪,专制的凶暴却有进无已。”

      “中华民国”刚成立时,各国称中国为“Chinese Republic”,伍廷芳认为不妥,认为此意为“中国的共和”,太过狭窄,不如“Republic of China”,以示“共和属于全中国”。此议遂定。

      孙中山早年在广州学医,仰慕康有为,曾托人转致敬意,意欲结交。康有为说:“孙某如欲订交,宜先具门生帖拜师乃可。”孙不忿而罢,又赴北京上书李鸿章,李不置可否,孙大怒而去,乃赴檀香山组织兴中会,这才开始反清革命。

      张静江曾任驻法公使孙宝琦的随员,有一次在轮船上邂逅孙中山。当时孙刚从伦敦脱险,处事警觉,张静江直截了当地说:“我知道你是孙中山,我支持你的革命事业!以后你若需要钱,可以找我!”随后他留下了自己的银行帐号和三个字,约定若孙中山日后需要钱,可发电报,第一个字一万元,第二个字二万元,第三个字五万元。不久后,孙中山在日本筹划起义事宜,经费奇缺,想起张静江的话,便发电报一试运气,张静江果然履行约定,将钱汇来,解了革命的燃眉之急。

      前清江北提督徐绍祯跟随孙中山革命,孙为酬功,送给徐100万公债。徐用2万元办了一份《民立报》,又用1万元遣散了沈佩贞的“女子北伐队”,然后把剩下的97万交还给孙中山。孙说:“你可以留着这些钱搞政治!”徐答道:“有钱的人不能革命,我还要跟着你革命,所以不能有钱!”

      “二次革命”后,孙中山重组中华革命党,规定入党都要按指印、立誓约,绝对服从孙中山。廖仲恺与孙长期交往,友谊甚深,履行了这一手续,其《誓约书》为:立誓约人廖仲恺,为救中国危亡,拯生民困苦,愿牺牲一己之生命、自由、权利,附从孙先生再举革命。务达民权、民生两主义,并创制五权宪法,使政治修明,民生乐利。措国基于巩固,维世界之和平。特诚谨矢誓死如左:一、实行宗旨;二、服从命令;三、尽忠职务;四、严守秘密;五、誓共生死。从此永守此约,至死不渝,如有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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