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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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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章 (第2/3页)



      “凡心中本为此事,而疏中故托言彼事以耸听者”,这种指东打西的做官诀窍,在道光朝通行无阻,为什么咸丰间“已不能欺”,同治间“则更不宜欺”了呢?“不能”以此欺咸丰,有两个原因。一、咸丰是少年天子。道光三十九岁即位,咸丰二十岁即位,父子俩帝术孰高孰低,不好评价 ,中年、少年性格迥异,却是常情。道光当了大半辈子的皇孙、皇子 ,在太子争夺战 中不断成熟,及登大宝,早已是城府极深的中年人。一般来说,中年人喜好稳重,不事轻狂,乐于曲尽其妙,不惯直抒其情;按照我们唯物论者的观点,皇帝也是人,也要符合人情世态,那么,臣下与之周旋,就不得不投其所好,尽量适应中年皇帝业已形成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可是军国大事、臣子私情总会与之发生冲突,如何消除异见、博取共识,便成为道光一朝宦学的关键。于是,“心中本为此事,而疏中故托言彼事以耸听者”。咸丰就不一样了,少年人好直恶隐,不耐烦嚼话头、斗机锋,臣下章奏尽可依据情理,畅所欲言。若再言此意彼,被皇帝反话正听,反而会弄巧成拙;不慎被皇帝识破机关,加以诘责,则更为不妙。二、曾国藩有切身教训。咸丰七年,他“托言”父丧守制,“心中”却欲得督、抚之位,以求解决“客军”远征的各种麻烦。奏上,被咸丰识破,对他明里谋忠尽孝、私底下讨价还价的行为极其不齿,一怒之下,遽尔弃用 。他经过此番磨练,“始知自己本领平常之至” ,发现以前的“宦学”已经跟不上今日的“学术潮流”,遂全盘摒弃道光陋习,事事以畏、慎处之,以求达于至诚。因此两点,他要说“逮文宗朝,已不能欺”。至于“今则更不宜(以此)欺(皇太后、议政王)”,理由很简单:二后一王的黄金搭档,不费一枪一炮,就完成了祺祥政变;其机智谋虑,实非常流所及,其明通决断,更在咸丰以上。柔能克刚,拙能用巧,实在没有再耍道光牌花枪的必要。而且,同治元年正月,即命曾国藩以两江总督协办大学士,超授曾国荃浙江按察使,“君、相皆以腹心待我兄弟”,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更无谓故作狡狯,被人怀疑为“好用权术”了。

      前引曾国藩复函,直截了当说明:购买洋舰,“不重在剿办发逆”;然此语在信首偶一露面,便再无下文,他所以不加阐发,乃是明白立言的体、用之别。曾国藩是全局统帅,当持大体,“不重在剿办发逆”,就是大体。描述大体,贵在简要,所以一句话说一次足矣。曾国荃是前敌统领,独当一面,是朝廷“用”来办具体事的人,谙娴军旅,深得下情。那么,“苦战十年,而令外国以数船居此成功,灰将士忠义之心,短中华臣民之气”等语,由曾国荃来说,更为恰当。本国军队能够独立完成“剿贼”大业,有什么必要引狼入室,让外人来“搅局攘功”呢?将士血战十年,有什么理由将此大功拱手让人呢?两兄弟倘能分言体、用,就像编辑创设选题,记者采写稿件,合之则是一篇堂堂正正的绝好文章,有什么必要藏着掖着“托言彼事以耸听者”呢?曾国荃生怕别人讥讽他拒绝协剿为贪功,却不明白完成任何一件事情,本就要对应到具体的个人;事成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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