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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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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章 (第1/3页)

前者,是曾国藩的建议,后者,则表示此事之决定权终由曾国荃掌握,他不同意,曾国藩绝不会主动申请乃至同意助剿。曾国藩不愿意淮军助剿的两个原因,简言之即“兵将不和”四个字。曾国荃、陈士杰相继拒绝赴援江苏,李鸿章才得到一展身手的机会,虽说两年间建功立业,声名鹊起,但无疑有一股不能释怀的怨气;黄翼升事件,也让他觉得曾国藩并不谅解他的苦衷。曾国藩自能明白这层心意,因此,担心李鸿章会借机洗刷过往在曾门受到的屈辱,对曾国荃有倨傲“无礼”之举。淮军此行,不但带来攻城利器,也将带来肃清江苏的“骄傲”,相对于困敝惫乏、一筹莫展的湘军,他们是“强有力”的外援,不敢保证不发生恶客欺主的事情。加之已有刘铭传“岂能当我巨炮”的传闻,对于届时能否调和、弹压客军,曾国藩更是缺乏信心。曾国荃也说:不畏少荃占我之名,而颇畏季泉(鸿章弟鹤章)之勇不受约束 。由此可见,不愿淮军助剿,最根本的原因固然是湘军不愿分功(不便出之于口),实际的困难则是湘、淮两军共事易酿内讧(适可引为藉口)。

      通过此信,我们可以了解到曾国荃的态度,即不论好说歹说,“情愿一人苦挣苦支,不愿外人来搅乱局面”。信首所谓“来书不忍卒读”,无非就是曾国荃在病重战苦的情况下,犹欲独力“苦支”,不愿外人搅局。兵事固然苦不堪言,然观乎大势,终必有成功之日;淮军来援,兵事稍得缓解,而功名利禄俱须分去大半,其苦又更甚于前矣。譬如公司创业,理念、技术、产品俱佳,独于流动资金稍感缺乏,然自忖只需咬紧牙关勒紧裤带,似亦能度此难关,此后必是苦尽甘来,前程似锦。忽有人焉,愿意投资入股,而条件苛刻,要占权利之大半,创业者稍有骨气、志气,必不肯苟且答应。曾国荃之志,即此创业者之志;其表现固为贪恋功名,其本质却是艰苦卓绝,较之全无实际、沽名钓誉者,不啻霄壤。正因为这份理解,曾国藩才不得不尊重曾国荃的意见。此时此地,尊重曾国荃的意见,就是尊重五万湘军将士的意愿,更是尊重那一种虽九死而未悔、历百折而不挠的精神。所以,我们要正确理解“不得弟复信,断不轻奏先报”这句话,此决非仅仅照顾家门之内的兄弟私情;倘若当日战天京者不是曾国荃,而是其他湘军将领,我相信,曾国藩也会如此表态,也只能如此表态。最早披露此三通书信的黄濬,无疑也同意我的看法,他说:

      “清与太平天国之争,至甲子(同治三年)春大势早定,金陵之摧,计时以俟而已。然在当时,局中之焦虑,局外之谤讥,正不知如何沸腾。文正欲令李文忠援其弟,而又惧分功生隙,其心事曲折,此三书和盘托出。吾人与其嘲为天人交战,毋宁佩其谋国之至忠。盖其家庭骨肉之间,私书谆複,其权衡利害,褒贬是非,亦不过如此,则亦不失为得性情之正者。宜左文襄有‘自愧不如元辅’之叹也”。

      同治一朝,号为“中兴”,乃由中央、地方合力而成;地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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