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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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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第2/3页)

你的完美职业》(Do What You Are:Discover the Perfect Career for You Through the Secrets of Personality Type)之类的书名,并且许诺只需要做几个人格测试就能找到梦寐以求的工作。最近,一种更具杀伤力的新型激情假设正传播开来。它绝望地声称:就本质而言,传统的“隔间式工作”(cubicle jobs)是糟糕的;而且,在激情的要求下,个人得自谋生路。这些书有着类似《逃出格子国》(Escape from Cubicle Nation)这样的书名。正如一条评论所描述的,这本书“教了一些小窍门来哄自己开心”。

    此类书籍以及成千上万的全职博主、专业顾问,以及绕着职场幸福的核心问题打圈圈还自称大师的人,全都兜售着同样的内容:要想幸福,你必须追随自己的激情。正如一位出色的职业规划师告诉我的,“做自己爱做的事,钱就来了”,这已经成为职业咨询这行实际的座右铭。

    职场竞争力

    这里存在一个问题:撇开这些让你自我感觉良好的口号,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像乔布斯这样有激情的人物真正是如何开始自己的事业的,或者问问科学家们能够影响职业幸福感的究竟是什么,那么问题便不那么简单了。你会开始发现一些不对的苗头。稍加推敲,看似言之凿凿的激情假设便土崩瓦解。最后,你会不安地认识到:“追随自己的激情”或许只是个糟糕的建议。

    大约是在完成研究生学业后的过渡期间,我开始推敲这些苗头。最后,我彻底否定了激情假设,并且开始探索哪些方面对打造自己热爱的工作才是真正重要的。规则一专门针对激情展开论述,因为“‘追随自己的激情’是个糟糕的建议”这条认识是后面所有内容的基础。也许最好的切入点就是开头提到的乔布斯的真实故事以及苹果公司的创立过程。

    别听他说的,看他做的

    假如你在苹果公司创立前见过年轻时的乔布斯,可能就不会把他归为热衷于创立科技公司的人。乔布斯曾就读于里德学院(Reed College),这是俄勒冈久负盛名的文科“飞地”。上学期间,他留起了长发,并且养成了光脚走路的习惯。与同时代的其他科技先知不同,学生时代的乔布斯对商业和电子都不怎么感兴趣,而是喜欢研究西方历史和舞蹈,还对东方神秘主义有所涉猎。

    入学一年后,乔布斯辍学了,但仍在校园里待了一阵子:睡在地板上,去当地的克利须那神庙(Hare Krishna temple)[1]蹭饭吃。他的特立独行使其成为一个校园名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朵“奇葩”。杰弗里·扬(Jeffrey S.Young)在1988年出版了一本调查详尽的传记《史蒂夫·乔布斯:过程即是奖励》(Steve Jobs:The Journey Is the Reward)。他在书中写道,乔布斯最终厌倦了靠救济生活,并于20世纪70年代初回到加利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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