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3/3页)
尼亚的父母家中,给自己在雅达利找了一份夜班工作。这家公司之所以引起他的注意,是因为他们登在《圣何塞信使报》(San Jose Mercury News)上的广告写着“好玩又赚钱”。在此期间,乔布斯把时间都花在了雅达利以及大同农场(All-One Farm),后者是一家位于旧金山北部的乡村公社。他曾几个月没去雅达利上班,而是去印度进行一场托钵僧式的精神之旅。一回到家,他便去了附近的洛斯拉图斯禅修中心(Los Altos Zen Center),开始认真修行。
1974年,在乔布斯从印度返回之后,当地一名叫亚历克斯·卡姆拉特(Alex Kamradt)的工程师(也是一名企业家)开了一家叫接入电脑(Call-in Computer)的计算机分时服务公司。卡姆拉特找来史蒂夫·沃兹尼亚克(Steve Wozniak),想设计一个终端设备,用来让客户接入他的中央计算机。与乔布斯不同,沃兹尼亚克是个真正的电子高手,他痴迷于科技,而且在大学里系统地学过相关知识。不过,另一方面,沃兹尼亚克对商业一窍不通。于是,他让老朋友乔布斯来处理相关的细节安排。一切进展得很顺利,直到1975年秋天。那个时候,乔布斯离开了一段时间,因为他要去大同农场。可惜他没告诉卡姆拉特这件事。等回来时,他的位置换成了别人。
讲这个故事的原因是,这些行为并不常在热衷于科技和创业的人身上出现,然而此时距离乔布斯创立苹果公司不到一年。换句话说,在创立他那梦幻公司之前,乔布斯是个有点矛盾的年轻人:他追求心灵上的启迪,而接触电子行业不过是为了赚点快钱。
就在这一年的晚些时候,带着这种心态的乔布斯偶然迎来了他的人生转机。他注意到,当地的计算机迷兴奋于套装电脑(model-kit computer)的出现,这些发烧友们可以在家里组装电脑了。对于这种令人兴奋的事物,不止他一个人注意到其发展潜力。一个雄心勃勃的年轻哈佛大学学生看到杂志《大众电子》(Popular Electronics)的封面上出现了第一台套装电脑。后来,他成立了一家公司来给新机器开发一套BASIC编程语言,并最终辍学去经营事业。他给他的新公司起名叫“微软”。
乔布斯竭力让沃兹尼亚克接受了自己的想法:设计这种套装电脑的电路板,然后卖给当地的爱好者。他们最初打算每块板子花25美元的成本制作,然后以50美元卖掉。乔布斯总共想卖100块电路板。这样一来,除去板子的印制成本以及最初的1 500美元设计费,他们还能小赚1 000美元。不管是沃兹尼亚克还是乔布斯,他们都没有丢下正常工作,这完全是他们在业余时间搞的一个低风险项目。
但是,从这一刻起,故事便迅速向传奇方向发展。乔布斯光脚来到了字节商店(Byte Shop)。这是保罗·特雷尔(Paul Terrell)在山景城开的一家具有先锋意义的电脑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