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第2/3页)
的角度来看,我希望在自己的事业上拥有自主力,因此乔治城大学显然比那所业已完善的州立大学更具吸引力。不过,在做出最终的决定之前,我抽出时间仔细考虑了一下规则三中的其他观点。假如不考虑这些观点,那么规则三对自主的赞同便无异于头脑发热。在探求过程中,我发现了两个陷阱,而且人们在寻求自主力时往往会被它们“绊倒”。第一个陷阱是拥有的职场资本太少。假如没有某种稀缺而宝贵的技能作为交换,但却寻求在职业生涯中拥有更多自主力,那么你所寻求的可能只是一场空。
举例来说,很多生活方式设计的拥趸便掉进了这一陷阱。他们放弃了自己的常规工作,企图通过被动收入型网站赚钱。这群叛逆者很快便发现:计划中的赚钱部分进展得并不顺利,因为他们拿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来换钱。这个陷阱似乎跟我的求职经历并不相关,因为学术求职的过程通常要求求职者首先要有大量的职场资本(表现为同行评议的出版物以及强有力的推荐信),然后才有获得工作邀请的可能。不过,有些部门会以自主型学术生活来吸引第二梯队的求职者(也就是没有很多职场资本的人),然后等他们来到学校后便强加给他们大量的教学任务和服务责任。换句话说,即使是在校园这样的“象牙塔”里,人们仍须提防陷入自主力幻想之中。
第二个陷阱描述的是当你的确拥有足够的资本来获取更多的自主力时所发生的情况。正是到了这个时候,你才最有可能遇到来自周围其他人的阻力,因为更多的自主力往往只对你有利。我是幸运的,因为我在麻省理工学院的导师们鼓励我去追求一个快速发展的项目(比如乔治城大学的项目)所提供的灵活性。但是,在我的职业圈以外,一定会有人对这样的决定更加抗拒。对他们来说,想要收获梦寐以求的终身聘用以及研究上的知名度,最保险的途径是在一所业已完善的大学里沿着别人走过的路去发展。“对工作拥有更多的自主力”这样的个人利益不在他们的职业目标之列,所以任何不保险的决策都会被视为危险。
在研究规则三的过程中,我意外发现了一个有用的工具,可以用来规避这两个陷阱。我称之为“财务可行性法则”,并将其描述如下:“在决定是不是应该追求某项有吸引力的活动,从而给自己的职业生涯增加自主力时,你应该问问自己别人是不是愿意为之埋单。如果愿意,那就继续追求;如果不愿意,那就维持现状。”
最后,正是在这个法则的帮助下,我做出了自己的职业选择。在对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的自主力方面,乔治城大学所提供的发展潜力要大得多。这是显而易见的。此外,他们还愿意为我谋求自主的举动提供优厚的待遇,不仅是资金上的,而且还包括对我研究计划的支持。因此,根据财务可行性法则,如果去乔治城大学,我确信自己可以避开两个自主力陷阱:一方面,我有足够的职场资本来换取工作上的潜在灵活性;另一方面,我可以自信地无视那些试图让你循规蹈矩的劝阻声音。于是,我推掉了那家州立大学的面试邀请,坚持留在了乔治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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