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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第1/3页)
换作托马斯•库恩的哲学概念,叫做建立“范式”,即从草根生活提炼一套特殊的概念体系,砌筑一种针对性的解释系统。
五百年来,尽管中国社会不断经历制度转型,但它本身是一个独立社会共同体,性格和特色十分鲜明,一切照搬成熟的西方社会科学对之分析都显得勉为其难——背后的制度背景不同。这既是常见的“隔靴搔痒”式尴尬,也是近代以后中国书本与社会断裂的原因。其实,回想起来“四书五经”与唐宋以前古代社会原本没有鸿沟,鸿沟是近代西方文明传入中国后形成的。毕竟,现代学问大多来自西方,内含的语言、语境、定势都来自西方。直至今日,也未见一部西方社会书籍能囊括中国的基本现实。我说句大实话,不少西方社会学书籍近乎天书,具体内容大大不契合中国实际。今天读完社会学课程,明天肯定不能到社会应用,必须经过一些实际变量的转换。但是,也要一分为二地看,不能否认在一定程度上西学可充作借鉴,其基本原理对研究中国具有良好的参照意义。在本书中,作者就试图移植了霍曼斯、布劳的社会交换论、米德的符号互动论和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还有斯特劳斯的人类学结构主义。假若没有这些西学依托,作者自认为很难理解关系、人情、面子、死党以及混,这些草根范畴的深刻社会意义。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必须坚持使用关系、人情、面子、死党以及混这一类型的中国概念,吸收西学,然后回到中国社会的草根处,这是本书的思路。至少,它不让我们觉得中国现象太过于纷纭杂乱——“狗咬刺猬,无从下口”。对此,作者十分感谢杨国枢先生编著“人文科学中国化丛书”的启迪。
将手伸进靴子,痛痛快快地挠挠,是我十年前对中国社会学的最大兴趣。1995年,我本人就在“靴子”里挠起来——短暂地“下海”从业于一家房地产公司。房地产,这号称中国最“江湖化”的行业,就成了我观察实际社会规则和惯例的窗口。以此为起点,研究草根的学问前后分作三段,我自己感觉就像啃甘蔗,从梢到根,越吃越甜。
这十年的成果,是深入调查、思考了两个小城市样本的主流社会,从而确认一个“江湖化假说”,或称“体制外体制假说”:这些地方在宪政体制之外,存在一个完整的不成文的惯例体制,控制着、或部分控制着地方权力分割、利益分配的运行。
这结论类似于吴思的“潜规则”,不过在我看来,又不止于“规则”那么简单,它是一个完整的规则体系;换言之:一种体制。说白了,它就是体制外的“体制”,或法外“体制”,或与体制对立的“体制”,或僭越体制的“体制”。怎么说都可以,就是不同于合法体制。当时,我并未意识到这就是浸淫中国极深、无孔不入的所谓“江湖”,未意识到是中国社会江湖化的事实,未意识到是持久不衰的“武侠热”、“金庸热”,以及金庸、梁羽生、古龙在中国经典化、莎士比亚化……这一系列现象背后深厚的文化基础。
体制和体制外,换传统语言说,即“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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