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第2/3页)
。”他做出一幅洋洋得意的样子。“佩服佩服!这种人就应该有人教训,不过没想到你还挺爱多管闲事儿的!”,“你不知道,要是你看见那场面也会忍不住的,实在太气人了!谁让我倒霉碰上了呢!”。“可是你都这样儿了还不赶紧回家,干吗还往这儿跑?”,他不说话了,只是低头端起酒杯,和我的杯子碰了碰,然后一仰头,第二杯也见底儿了。“你别再喝了,这对伤口不好!”,“我又不是女的。”,他笑了笑,又把第三杯酒挪到眼前:“我今天特别想喝酒,也不知道为什么。你就舍命陪一回‘英雄’吧,也让我做完好事儿平衡平衡。唉,我可从来没求过你呦?我先声明,要是一会儿我喝多了挺讨厌的,你可别烦我!”,“我又不是不知道你喝完酒什么样儿!”。他又笑了,沿着桌面把杯子又推过来跟我的碰了一下:“我发现,你到算是我碰到的一个红颜知己。”,“高抬了!我只求你今天别太大了!”。我们不再说话了,一个喝酒,一个喝橙汁,又进入了往常一贯的状态。
作者:61.141.199.* 2004-10-31 01:51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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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象想起什么来似的又说:“唉,你饿了吧?我请客,去楼上消夜?”,“我可不去,你都这样儿了,太丢人,还是少点儿人看见吧!”,“这你可犯了一个立场性的错误。你要知道,你现在是和一个九十年代的活雷锋在一起!这是你的荣幸!”,“那我也嫌丢人!”,“我又了解了你一点,原来你是一个如此以貌取人的人!”,“唉,别贫了!真的,赶紧回家吧,要不然一会儿喝大了我可搬不动你。”,说着话的工夫第三杯眼看也见底儿了,他那天喝酒的架势有点儿不同寻常,我开始害怕了。
那是我第一次碰上他喝得连我都不认识了,后来酒吧打烊了,两个服务生帮我把他扶了出来,想送他回家吧,可是只知道他住在方庄,也不知道具体的楼门号,何况那是他和她的家,我送他算怎么回事儿呀?没办法,只好陪他在路边儿坐着。已经是十二月中旬了,坐在街边儿不一会儿人就被冻透了,我又冷又乏,他却仍然人事不醒,只管象打了败仗似的垂着头坐着。天已经快亮了,每一个经过的人都在用看猴儿似的眼神看我们两,看看我,看看他,再看看他脸上醒目的纱布,然后再看回来。那次,因为伤口被冻着了,再加上过多的酒精,他的鼻梁上方留下了一小块疤痕,当然,他是完全不在乎这些的,后来他还说:这是我们爱情的证据,因为我和他就是那一天开始的。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了,没办法,只好叫住一辆出租,暂且把他带回自己家。路上他下车吐了一回,然后清醒了一些,我问他要不要送他回家,他摇了摇头说:我没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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