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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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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章 (第1/3页)

布朗叫人做事如舞女做旗袍,非改不可,他自己挥舞红笔,将下属大作改得面目全非,等于重新写过,但是他自己又不肯动笔,如果由他一手写就,未免太寂寞,改人文章,自己存着一股威风。

    可怜的小男人。

    每天下班,我如打完仗一般,出生入死,各色人等都要放软声音服侍,实是很劳累的一件事。

    露丝职位虽比我更低。气焰比我高张,一把尖喉咙,因是熟手,趁着告诉我女厕在什么地方,后生叫什么名字的时候,呱掭瓜掭,唯恐天下不知新同事的无能。

    我因为过度震惊,故此目无反应,任人鱼肉,凡是谁不高兴的琐碎工夫,都住我头上推。

    我无所谓,我还争什么呢?要争我不会跟辜玲玲争?

    那个胖胖的陈总达特别和蔼,看出我是生手,事事指点我。

    光是翻译也很噜苏,许多专门名词要到各部门查询,一等便一个上午,下午通常出去开会,做跟班查货看货,有时六点也走不掉。

    下班仍可去看平儿与安儿。

    安儿为出国的事忙,我讶异,才十二岁多一点的女孩子,一切井井有条。

    涓生陪安儿去加拿大领事馆办妥手续,在温哥华选中了一个寄宿中学。

    安儿告诉我:“波姬小丝走红的时候,也不过只有十二岁。”

    但是我们家有一只旧闹钟已经十五年了,是我念初中时用的,十二岁的小女孩怎么可以独立呢?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为了送安儿到飞机场,我告一个上午的假。

    安儿没有带太多的行李,她说父亲给她许多现款,她不愁没有衣服穿。

    她太懂事,我反而觉得凄凉,鼻子又酸又涩,声音浊在喉咙中。

    如果她已经十七八岁,我会心安理得,到底还小.我终于用手帕掩上面孔。

    安儿答应暑假回来看我。

    涓生在飞机场见到我,迟疑一下,走向前来与我说话。

    “如何?生活还习惯吗?”他问道。

    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想了很久,我中肯地说:“刚开始,还不知道。”

    “听说你找到一份工作?”

    “是的。”

    “记住,别人做得来的事,你也做得来。”

    我说:“唐晶也这么说。”

    他仿佛尚有活要说,我却转身离开,他也没有叫住我。

    回到公司,同事们已吃过午饭,我吃一个苹果充饥。

    陈总达走过来说:“当心胃痛。”

    我抬起头,牵一幸嘴角,算是打招呼,不言语。

    “咦,你哭过了?”他毫不忌讳地表示关心。

    我还是不出声。

    他把脸趋近来,陈总达并不是美男子,我连忙退开一步,还是与男同事维持一点距离的好。

    事实上他的外型很可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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