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第2/3页)
与生产力不相适应,原有的体制限制了这些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限制了农民改善生活的努力;农民群众实行包产到户的意愿,正是生产力要求调整生产关系的表现。
必须看到,农业合作化以后,在工业生产发展的带动下,农村的交通、电力、机械都获得了相当程度的发展。许多农村植树造林、兴修水利、普及文化教育、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建立商业网点,使很大部分地区生产的基本条件,发生了显著变化。对这些成绩,无疑,是应当充分肯定的。但是,这些成绩是不是就足以使农业生产力的性质发生根本变化?这些变化是不是就足以成为不断变革生产关系、搞“一大二公”的根据?这就很值得研究。
据我们考察,在甘肃,特别是在占全省耕地面积40%的中部干旱地区以及相类似的困难地区,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新中国成立三十年来,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事实上,在“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和大炼钢铁运动中,在“以粮为纲”、“牧民不吃亏心粮”等错误口号指导下,原有稀少的植被不仅没有得到保护和发展,反而经常处于十分惨烈的破坏之中,长期以来,在单一抓粮、孤立地治水改土、平均主义吃大锅饭、人口增长等一系列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破坏生态平衡的情况已极为严重。近年来,甘肃省中部干旱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已占全区总面积的91%,每平方公里年流失土壤5000—9000吨。其结果,一方面使该地区三十年发生了二十多次旱灾;一方面粮田越种越瘠瘦,加剧了农业生产上的恶性循环。另外,由于人口逐年增长,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也逐年下降。从这个情况看,可以说相当一部分地区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并没有明显的改善,甚至不如农业合作化以前。
从生产工具的现实状况看,新中国成立三十年来,农用机械和电力的发展,确实使农业生产的性质有了很大改变。但是在大部分山区和丘陵地带,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机械和电力发挥作用的领域,往往只限于磨面、碾米、打场、排灌、公路运输等农产品加工和辅助性生产。农业生产主要依靠的还是畜力,即所谓“二牛抬杠”。然而,今天许多地区的大牲畜,数量和质量都不如合作化以前了。例如榆中县,合作化以前有大牲畜:38683头,其中役畜32928头。1979年统计,牲畜头数减少920头,役畜减少2509头,整个牲畜质量下降。另外该县1954年只有农业户23514户,平均户有大牲畜1.64头;如今农业户激增为62977户,平均户有大牲畜仅0.6头。因畜力不足,个别地方还是人拉犁,所以群众有“耕地不用牛,套的剪发头”之说。至于农民手中的生产工具,除了部分铧犁有所改进外,大部分与过去并无差别。群众曾风趣地自嘲说“我们是1007部队”,即一根扁担、两个筐、一张锄。不能不承认,这是对相当一部分农村生产力水平的真实写照。
再从最主要的生产力——人来看。新中国成立三十年来,我们普及文化教育的成绩是不容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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