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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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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章 (第3/3页)

资料;调入市委研究室后,更是发表了许多为发展定西经济社会献言进策的高质量的论文。20世纪90年代,我们曾在一起开过省上的理论研讨会,一同上台接过获奖的荣誉证书。但没有想到多少年过去,发生在红崖湾的这个颇含悲壮的历史事实,竟由他记叙完成。似乎是意料之外,想想却在情理之中,不由对这位老朋友亦产生些许钦佩之情。

      定西——甘肃——北京,文章相继发表,自然引起应得的效应。不同的层次,相同的评介,既就时髦的博客,亦相继进行热议。

      对于全有,我想钦佩他的,或许应该感谢他的,并不是文章产生的这些效应,而是他为了一个历史的事实,所表现出的一个理论和政策研究工作者的良知,确切讲,是担负起的一个责任。

      基于这个责任,他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查阅资料,调查访问,详尽挖掘,对比印证;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几下红崖湾,几上兰州城。除夕夜晚,远在通渭山乡的双亲盼望和儿孙团圆之时,他还在大院一片寂静中的办公室墨浸膏火……我们为这个责任而感动。

      于是,历史倒流了三十年。三十年前的这段历史又真实地记载在它所发生的广袤的黄土地上。

      于是,历史前进了三十年。三十年天翻地覆的黄土地又引起绵长而全新的沉思。

      为了改革开放的艰难。

      为了改革开放的实践。

      更为了那些远离改革开放艰难,且又面临改革开放实践的人们!

      200.6.10于定西市文联

      (作者系定西市文联副主席)

      ◆“包产到户”给予我们什么启示?

      王小全

      对于历史上曾经发生的事情,隔段时间之后,我们会看得更加清楚;对于现实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当即思索不辍,才有可能获得有益的结果。事实就是这样,我们不说有着辉煌历史典籍以及“隔代治史”传统的中华文明史,就说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改革开放初期的“包产到户”这一事件,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2008年,在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期间,报刊上发表了许多文章,其中最耐人寻味的要数那些具有“民间记忆”的“亲历性”文章了。当我看到《定西日报》“视点”专栏刊出《陇西县实行包产到户的前前后后》时,马上激起了我曾在上学前参与家乡包产到户的真实感受(尽管只有几天丈量土地的经历),并不禁将我对农村改革和“三农”问题的思考联系了起来,想到一些自以为值得一提的话题,也许是大而不当的,但不弃现实观察和切身感受,就不妨有赘述的必要。

      一、为什么要重申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

      天下事头绪纷繁多杂,但用“公”“私”两字便可概括。百姓的事,自然属于公事。办公事,若不守众法,不尊民意,那就是本末倒置,其结果也会南辕北辙。大道至简,并不难解。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翻身做主的过程中,在某一阶段在某些事情上,不能尊重群众意愿、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的教训却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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