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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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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4章 (第2/3页)

后,党和政府从实际出发,正确地分析了农民的两种积极性——发展个体经济和互助合作的积极性,不失时机地引导农民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1956年,全县基本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以土地为主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在新的生产关系的建立过程中,如何在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下建立适合于落后的生产力状况的农业生产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实行按劳分配,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于是,农业生产责任制随着社会主义农业集体经济的建立而发生和发展起来。这一时期,陇西农村逐步探索和推行了“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财务,超产奖励)等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调动了广大农民“组织起来”走共同富裕之路的集体生产积极性和“发家致富”的个体生产积极性,使农业和农村经济呈现出稳步发展的势头。1955年、1956年,全县粮食总产量分别达到7300万公斤、7281万公斤,比1949年翻了一番,农民的吃饭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1957年,陇西农村生产关系保持了相对稳定性,继续实行和完善“三包一奖”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1958年,党在寻求用更好的方法和更快的速度发展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这场运动脱离客观实际,在生产关系方面急于向所谓更高级的形式过渡,强力推行“一大二公”体制和平均主义分配方式,使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开来。这场运动在陇西持续了3年左右时间。由于盲目扩大核算单位、大搞“一平二调”、大办公共食堂、大炼钢铁、孤立治水改土、强征过头粮等等,使农村生产力遭受巨大破坏,全县粮食总产量持续下滑到1960年的2179万公斤,创建国后的最低纪录,导致了灾难性后果。经过这场运动,全县农村经济元气大伤,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生产热情极度降温,人们不再相信“一大二公”的体制和平均主义的“大锅饭”,不再甘心在瞎指挥下饿肚子。

      1961年,全县开始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纠正了“左”倾错误。1962年,县委、县人委加大调整力度,制订了恢复农业生产的“临时措施”。“临时措施”的基本内容就是下放核算单位,适当放宽小自由,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

      “临时措施”对农村经济的调整尽管还不到位,但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临时措施”一出台,大部分社、队谨慎地“适当放宽小自由”,推行有限的责任制,少部分社、队则千方百计搞“不适当的小自由”。如七一公社的乔家坪生产队、宏伟公社的庙湾生产队实行了包产到组和包产到户责任制,北园公社的李家巷生产队、东铺公社的迎春堡和中街生产队将自留地扩大到耕地面积的50%左右。截至1963年1月,全县1821个生产队中要求“单干”的132个,已经“单干”或近于“单干”的19个。“临时措施”使全县农村经济建设有了转机,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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