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第3/3页)
一定。
如果单车只是车主所拥有的财产中极微小的一部分,譬如说,单车之外他还有
两辆汽车、三辆越野自行车等等,那么他们有可能只是挥挥手:哎,没关系。
如果两辆车都有保险,也就是说,修车或买车的费用都由保险公司负担,那么
车主也可能只是交换一下彼此的电话号码,很文明地握手道别。
相反的,如果失去了单车有如骆驼祥子丢了他的车,生计马上陷入困难——你
能不吵吗?
三十年前,台湾人买了个坏的货品,他得回到店里去吵架,因为店主不肯收回
成品而顾客又承受不起损失,吵架,甚至于打架,成为避免不了的解决问题的方式。
经过消费者运动十几年的努力,在1994年1月,“国会”正式通过“消费者保护法”,
保障了业主和消费者的公平权益。有了法章的调节,他不必吵架,他不必打架。
可是,从吵架到不吵架,从打架到不打架,台湾人(驮着他特有的工具箱)走
了多少艰难的岁月?
社会累积了相当的财富,同时又以相当公平的规则来保护个人的权益,这个社
会就减低了吵架打架的必要。在我眼中这是三十年前和三十年后台湾的不同,也正
巧是今天北京和台北的差异;这个差异,与其说是“民族性”的不同,不如说是发
展阶段的落差。
那么,是不是三十年后的北京街头就看不见脸红脖子粗拿板凳的人了呢?我不
知道,很可能,那得看北京人怎么处理他和他背上驮着的工具箱之间的关系吧!不
过,我只是个过路的人,很可能看走了眼。
故乡异乡
火车站
四九年,兵荒马乱中,母亲终于不顾一切地只身搭上火车,她要回衡山把一岁
大的孩子带出来。当初是为了避免让幼儿受流离颠沛之苦而将他托给了乡下的奶奶,
现在,思儿心切,管不了那么多了,要受苦就一起受吧!
半年多不见,孩子显得大多了,可是已经不认得自己的母亲。他瞪着眼前陌生
的女人,像猫一样紧缠着奶奶的腿,“不要不要——”怎么也不肯跟陌生人抱抱,
“不要不要——”他奶声奶气地喊着。
踩着黄泥路,到了火车站,孩子开始呼天抢地,“不要不要奶奶不要!”火车
轰然进站的时候,伤了心的母亲转了念头:“算了,不勉强吧!乡下大概还是平静
点,反正很快就会回来……”
她终于松了手,将啼哭抵抗的孩子交还给奶奶,回身上了火车。火车缓缓开动,
她将脸贴着车窗,依依地看着那紧搂着奶奶脖子的孩子,孩子两只清亮的眼睛也正
牢牢地望着她。
她当然不知道,火车一开动,就将她和孩子拉开了四十年。四十年后她已老态
龙钟,再度来到这荒野中的小火车站,黄泥路依旧,那个奶声奶气的孩子已是个面
貌黝黑的中年人,他赤着脚走在田埂上,扁担的两头悠悠晃着满盛的水。